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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温情资助,陪伴前行——郭巷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8 13:3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温情资助,陪伴前行——郭巷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

您好!2024年苏州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正在开展中。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学习与生活,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如果您孩子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人均年收入低于苏州市两倍低保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市定资助标准是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

3.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什么时候发放?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按学年申请,同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幼儿家长向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分学期发放补助,最迟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补助汇入受助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

4.怎么申请学校资助?

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幼儿园按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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